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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导读: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习动态2023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陕西高职分类考试网分享陕西警官职业学院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学习动态2023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陕西警官职业学院


  2023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2023年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招生录取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第二十一条 学院综合评价测试文化基础测试(笔试)总分为200分,分为语文、政治法律常识两科,每科满分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第二十二条学院根据招生计划数,在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根据综合评价文化基础测试(笔试)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各科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末位四舍五入。

  若综合评价文化基础测试(笔试)总分相同,依次按语文、政治法律常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考生录取专业遵循考生志愿,新生入学后调整专业按照学院相关规定执行。

  参加我院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为10%。

  第二十三条学院招生时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和适应学院警务化管理要求为基本原则。对于高考体检结果或学院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前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院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四条凡被学院录取的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限办理报到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考生录取结果将通过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官网和学院招生信息网公布。

  文章内容转载自:http://www.gaokao2021.com/a/20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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